各有关单位:
为维护“广州手信”的信誉,加强对“广州手信”商标的管理和规范使用,根据《“广州手信”商标使用规定》复审及退出程序相关要求,对已认定为“广州手信”满3年的企业须进行复审,否则将视为自动退出广州手信称号。
为此,请符合条件的“广州手信”企业于5-11月期间向我协会提交“广州手信”复审材料(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)及实物小样一份。相关表格可登录广州老字号协会网站(www.gzlzh.com.cn)下载。
附件:
一、关于印发《“广州手信”商标使用规定》的通知
二、“广州手信”复审提交材料及要求
三、“广州手信” 复审申请书
联系人:梁先生81868993/18925101875;邓小姐18925101876;
咨询QQ:2354429115;电子邮箱:Lzhxh@163.com;
地址: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昌华新街21号之一